9亿农民,如何保证他们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百万村委会,怎样做到依法建制、民主管理?
7月7日上午,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第十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驱车来到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霍家店村调研。
霍家店村现有882个农户、2945口人,是省、市、县发展农村经济的先进村。1988年12月以来,这个村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成功进行了4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在走访两个农户、观看霍家店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录像片后,李鹏和村干部、村民就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和修改,进行了座谈。
在霍家店村生活、工作了几十年的村委会主任韩兴富介绍,霍家店村通过历次换届选举,村民的民主观念和参与意识逐步提高,选举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
李鹏边听边记,并频频提问,非常关注霍家店村的民主选举工作。
村民张景涛说:“在刚刚进行的第4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民们都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我和我儿子对选谁各有自己的看法,但他选他的,我选我的,互不干涉。选出的班子能代表大家的利益,我们村子就有希望。”
李鹏高兴地说:“对!村委会的选举就要真正反映村民的意愿。”他又问:“在外地不能回村的选民邮递选票能按时寄到吗?”
村委会主任说:“选举委员会提前寄选票,一般都能按时寄回来。”
李鹏问韩兴富:“你是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谁和你竞选?”
坐在一边的村委会副主任崔文彦站起来说:“是我。我得了837票,韩兴富得了1360票,当选为主任。”李鹏笑着说:“对。得票最多的当选。”
村民李永安接着发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法律上规定了村民当家做主的地位。村民有了民主的权利,自身素质也提高了。现在大家关心国家大事,更关心村里的大事。”他举例说:“1994年村里计划建一条生牛屠宰生产线,村民代表在讨论中认为,养牛不是村里的优势,资金也很困难,建生牛屠宰生产线弊大于利。经过讨论表决,最后取消了这一项目。实践证明,村民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情。”
李鹏说:“农村有些问题就出在选择建设项目上,项目没选好结果吃了大亏经济上背上包袱。所以村里重大问题的决策一定要征求村民的意见,这也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
李鹏又问:“有的村人口多,住地分散,开村民大会很困难,怎么办?”
韩兴富回答说:“我们村有近3000口人,村委会选举前,由每10至15户村民直接选出1名村民代表。我们村现有71名村民代表,他们负责联系村民,反映村民意见。重大决策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李鹏笑着问韩兴富:“你是村委会主任,现在实行村务公开,你能不能把你的‘家务’也向大家公开一下?”
韩兴富说:“我家5口人,有9亩地,一年能收入3000元,还有3000元是我一年的村补贴。儿子在村办企业,一年能挣五、六千元。我家里还有一台拖拉机,年收入七、八千元。”
李鹏笑着说:“你全年的收入就有两万多元了。”
接着,另两位村委会副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也汇报了各自的收入。
李鹏说:“你们在村里都有一份补贴,家里也有部分收入,在村里属中等。现在的关键是办事要民主、公正,真正为广大村民办实事。”
他又问村党支部书记王福山:“村里有多少党员?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中占多大比例?”
王福山说:“村里有85名党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中党员占三分之二。”
李鹏认真地记下这个数字。
在民政部门工作了14年的县民政局局长邹联君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很受村民欢迎。这部法律实施十年来,基本原则是正确的,有力促进了农村民主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基层也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现在修订这部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他提出三条建议:要明确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地位;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二轮选举仍然缺额的,第三次可按超过选民三分之一的选票当选;村委会换届选举等经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李鹏记下邹联君的意见后说:“霍家店村对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很重视,效果是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保证村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法律。根据大家谈的情况,我觉得三个问题很重要:一是选举,要通过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大家信赖的干部。选举也是对干部的监督。村干部得不到群众的信任,群众就不选你。二是村民代表会议,这一条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规定;大的村开村民大会决定问题很不方便,要真正反映老百姓的意见,村民代表是一个很好的桥梁和渠道。三是村务公开,村提留、乡统筹、宅基地、计划生育、出义务工,特别是村办企业等直接关系村民利益的事项,一定要坚持村务公开制度,让村民监督,让村民放心。”
座谈结束时,李鹏语重心长地对村干部说:“希望你们更上一层楼,继续发扬民主,依法管理,切实把广大村民的事情办好,使霍家店村早日奔到小康。”
(新华社吉林四平7月7日电)